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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
投資型保單等較易具爭議的保險商品,未來投保過程必須錄音;且金管要求銀行須設專區賣保單,僅商品性質較單純的純產險保單,如火險及地震險等,可考慮不受限制。
為避免銷售糾紛,連動債等金融商品銷售已有錄音規定,立法院財委會曾決議,保單銷售也須錄音,金管會保險局昨(28)日已邀相關業者研商。
與會業者表示,未來銷售時必須錄音的商品,主要是以投資型保單等較易有爭議的商品為主,不是每種保險商品都要錄音,也不必全程錄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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