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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

3日起,消費者購買兒童保單要特別注意保險公司的保費是否調降,因為15歲以下的死亡給付無效,保障範圍變小,保費也應該下降。

兒童保單新規範明天起生效,15歲以下的死亡給付無效,只能退還保費並加計利息。

金管會官員表示,新法上路後,舊的兒童保單只能賣給15歲以上的被保險人,如果要賣給15歲以下者,因保障範圍縮小,保險公司必須重新變更保單內容,並調降保費。

變更保單內容採備查制,銷售後45天內送金管會備查即可,因此不會有所謂「空窗期」。金管會官員強調,對於備查案件,監理機關事後會抽查,保險公司必須合理調降保費,業者如果沒有變更保單內容,仍賣給15歲以上被保險人,一旦被查獲,將予以處罰。

保險公司也可以重新設計新的保單。由於兒童保單不是新商品,不必經金管會事前核准,銷售後15天內金管會備查即可。至於加計利息的標準,金管會將依據保險法規定訂定上限,由於每張保單的預定利率不同,原則上將規定不可超過保單預定利率。

郵局銷售簡易人壽保險,在金管會發函解釋死亡給付200萬元喪葬費改為退還保費並加計利息後,舊保單如果賣給14歲以下的被保險人,同樣必須變更保單內容,並調降保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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